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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深圳市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进口冻肉制品和水产品(以下简称进口冻制品)的防控。
据悉,从8月18日起,深圳市设立了进口冷冻产品集中监管仓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库)。从深圳口岸码头运出并在深圳储存、销售和加工的进口冷冻产品,在储存、销售和加工前,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库进行外包装消毒和抽样核酸检测。
通知中提到,进入集中监管仓库的进口冷冻货物所有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所有人、报关单、车辆、驾驶员、货物流向等信息。进入集中监管仓库的进口冷冻产品,必须通过外包装消毒和抽样核酸检测,并取得《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出厂合格证》后,方可出库。
从8月18日起,在深圳从事进口冷冻产品储存、销售和加工的经营单位必须查验《深圳市出口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证明书》;自2020年8月18日起从深圳港口码头启运的进口冷冻产品,未取得证书的不得在深圳储存、销售或加工。
为了保证集中监管仓库的高效有序运行,集中监管仓库的入库实行网上预约。《深圳市出口冻肉制品和水产品证明书》可在线查询。具体预约和查询方式由深圳农贸市场防疫工作专类另行发布。如果集中监管仓库的进口冷冻产品通过抽样核酸检测,应通过短信通知货主提货,货主应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提货。提货必须是“放入整柜,放出整柜”,多批提货不能拆分。
根据通知,政府应当承担集中监管仓库外包装进口冷冻产品的消毒费用,并在规定期限内采样核酸检测和储存。如经核实资料未按要求如实上报,上述费用由业主承担。逾期交货产生的仓储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果进口冷冻产品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则相应批次的进口冷冻产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违反本通知的,进口冷冻产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库,不得进入、储存、销售和加工未取得《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送货单》、未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等进口冷冻产品。,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并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深圳加强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疫情防控,设立集中监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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