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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豪编辑陈郁
个人信用信息包含很多敏感甚至隐私的信息主体。近年来,随着信用信息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个人信用信息已经成为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的猎取目标。为此,中央银行的信用信息系统和银行系统开展了一系列个人信用信息权利保护工作。央行信贷信息中心副主任王晓磊表示,信贷信息中心严格遵守《信贷信息产业管理条例》,依法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个人权益。
王晓磊表示,在实施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制度要求时,信用信息系统坚持目的性、数据质量、数据安全和主体权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收集信息,主要包括个人信用信息、“消费后支付”信用信息、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等。截至2019年11月底,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已覆盖3693家贷款机构,基本实现了个人金融信用信息的广泛覆盖。
“自从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对外提供服务以来,个人信用报告的数量逐年增加。”王晓磊表示,2019年1月至11月,个人信用报告共被查询8482.6万次,线下查询6253.5万次,网上查询2229.1万次;共受理个人信用信息申请49,000件,异议回复率99.8%,异议解决率99.6%,平均处理时间10天;共接受了1,275份个人陈述;处理情况保持稳定。
在规范信用信息应用、保护信息主体权益方面,工行北京分行管理信息部总经理张淑丽表示,本行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包括建立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制度体系、积极保障合规授权和知情权、严格管理网上查询用户、完善信用信息安全技术硬控制措施、加强对用户查询行为的监控、提高异议处理效率等。
“工行的征信用户严格限于本行正式员工,同时运用技术手段,建立了全行征信用户的系统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据张淑丽介绍,近年来,我行已完全关闭了直接登录中央银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信用信息报告的用户,基本杜绝了犯罪分子窃取工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用户查询和向其他接入机构泄露信用信息报告的可能性。
此外,在信用报告的查询过程中,我行在系统中部署了多种自动监控模式,对非业务背景查询、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日查询、跨区域查询、过度查询等进行监控。;在异议处理方面,创新设计开发了异议自动调查与纠正系统,防止了内外合谋非法删除信用信息,维护了信用信息系统的严肃性,提高了全行异议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信用信息系统是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信贷市场发展、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王晓磊说,信用信息系统提高了中国的信用信息指数,促进了商业环境的改善,帮助公众积累了信用财富,提高了社会信用意识,促进了信用市场的发展。据报道,2019年1月至11月,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累计查询量分别为21亿和9772万,日均查询量分别为628万和30万。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央行征信中心与银行体系 切实保障个人征信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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