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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金融,2008年1月9日。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停止生产整顿浙江泰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2020年第2号),发现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组织和人员、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和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四个方面存在缺陷。

国家药监局:浙江泰司特“质量管理体系”存缺陷 停产整改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计,浙江泰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质量生产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标准的相关规定。企业已确认其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上述缺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停产整顿,评估产品安全风险,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召回相关产品,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到位。对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未经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合格,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国家药监局:浙江泰司特“质量管理体系”存缺陷 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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