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22字,读完约4分钟
民航局发布关于积极应对COVID-19肺炎疫情的配套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一、二等机场起降费基准价将下调10%,停车费将免收;航线费(飞越除外)降低10%。国内航空公司空国内航空公司的空煤油进口基准价和销售差价下降了8%。上述减费政策自2020年1月23日起实施,具体期限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民航地区管理局、运输(通用)航空公司、航空公司/石油公司、中国民航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机场公司及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安全运营、应急运输、风险控制、精细化政策”的工作要求,积极应对COVID-19肺炎疫情对民航行业的影响,有效缓解民航企业发展困难,准确有序推进复工生产,现就促进民航行业稳定发展的扶持政策通知如下:
首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1)落实公司应支付的航空免检空民航发展基金等优惠政策,确保惠民政策在行业内得到落实。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央政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对国际定期客运航班和重大运输航班实施财政支持的政策。
(3)充分利用现行补贴政策,支持空通用航空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积极推进减负
(四)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机场管理机构实施重大运输航班免收air/きだよ/business费和地勤费,the/きだよ/management单位免收进近指挥费和航路费。
(5)降低国内、港、澳、台和外国航空公司空公司机场和空管道的收费标准。一、二级机场起降费基准价下调10%,停车费免收;航线费(飞越除外)降低10%。国内航空公司空国内航空公司的空煤油进口基准价和销售差价下降了8%。上述减费政策自2020年1月23日起实施,具体期限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六)鼓励信息、地方企业等单位适当降低现行收费标准。
第三,增加基础设施投资
(七)所有机场管理机构、相关运营保障单位和民航医学研究单位均可向民航发展基金申请补贴,用于紧急购置或开发应对疫情的专用固定资产设施和设备,补贴申请经民航总局或地区管理局批准后审批。
(八)支持重大建设项目科学有序开工。接受网上项目申请,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开工复工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利用开放的交易中心支持重大、紧急建设项目加快项目招标。抓紧启动枢纽机场、扶贫、蓝天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
(9)落实民航发展基金的现行政策,更好地支持航空公司提高安全能力。加大对空航空公司安全、安保、飞行质量监控、卫星导航等新技术应用项目的投资。支持航空空公司机载设备的安全升级和改造,并全额安排民航发展基金用于建设b737ng飞机数据架扩展项目。
(10)支持管理、信息、石油供应等关系国家、产业和公共利益的战略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四.促进航空/运输的发展
(11)实施灵活的产能引进政策,支持公司优化产能,简化产能引进流程。
(12)优化航线飞行许可管理,支持航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飞行计划、国际航线结构和航权配额,简化飞行审批程序和时间协调程序等。,并缩短批准开通(恢复)国际航线的时限。
(13)将2019年冬季飞行计划的实施推迟至5月2日,暂停对飞行空公司飞行计划实施率、时间实施率和正常飞行率的评估。积极推出变季节航班时刻表政策,以满足空航空公司恢复生产的需要,并免除2020年夏季国内航班时刻表的执行率。2020年夏季国内、国际和地区时间池和仓库的航班时刻表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有序流动。
(14)积极支持和协助空航空公司积极与有关国家的民航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疫情期间的特殊运营需求以及国际航线恢复过程中遇到的航权和时间问题。
第五,优化政府服务工作
(十五)调整行政审批工作方式,采用网上办理和异地办理,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通知承诺制,提高审批效率。
(16)改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现场监管方式,充分利用非现场监管等新的监管方式。
民航地区管理局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上述政策措施的落实。各航空公司应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开源节流,挖潜增效,确保行业安全稳定运行。各支持单位要搞好站场,服务大局,为行业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中国民用航空空局
2020年3月9日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民航局:降低境内、港澳台地区及外国航空公司机场、空管收费标准
地址:http://www.sjx0.com/hsbjw/68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