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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1日电(记者安)记者从内蒙古税务局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已严格执行各项减税、减费政策。截至目前,为落实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全区共有4590名纳税人免征增值税9152.4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常陆介绍,为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恢复生产,内蒙古先后出台了支持保护和治疗、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恢复生产四大类21项税费优惠政策。其中,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免征增值税4249.1万元,应对疫情无偿捐赠物资免征增值税4894.7万元,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免征增值税332人,免征增值税8.6万元。
内蒙古还减免了中小企业的财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这些中小企业因疫情而遭受重大损失,对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据测算,预计2020年全区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将减少14亿元。
为了减少疫情对外商投资和对外贸易的影响,内蒙古提高了除“两高一资”以外的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目录,确保了内资和外资企业享受近期出台的减税和减费政策。3月20日以来,全区173种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65家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率每年可提高9573万元。
同时,内蒙古延长了2月和3月的纳税申报期。目前,已有132户申请延期申报,388户申请延期纳税,纳税金额7.98亿元。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内蒙古:疫情防控期间已免征增值税9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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