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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4月2日电-商务部外贸司二级检查员(副司长)刘长瑜今天对荷兰召回“不合格”口罩一事作出回应,称荷兰公司从中国相关企业购买的口罩为非医用个人防护口罩。相关企业在出口时也做了说明。非医用口罩不能用于医疗目的,也不能用于在重症监护室工作的医务人员。

商务部回应“不合格”口罩被召回:荷方采购的是非医用口罩,不能医用

记者:荷兰媒体报道称,一些医院一线医务人员使用的中国制造口罩因“不合格”而被召回,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刘长瑜:最近,我们注意到荷兰媒体的相关报道。商务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与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出口企业进行多方核查。

根据相关资料,我们知道荷兰公司从我们相关企业购买的口罩是非医用个人防护口罩。相关企业在出口时也做了说明。非医用口罩不能用于医疗目的,也不能用于在重症监护室工作的医务人员。

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医用材料的质量和安全,严格管理相关产品。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出口质量监管,规范出口秩序,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要求相关医疗器械产品出口必须获得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的中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商务部回应“不合格”口罩被召回:荷方采购的是非医用口罩,不能医用

医用材料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健康。我们希望国外采购商选择在中国药品监管部门注册的产品供应商,在使用产品前进行相应的质量检验,并严格按照产品的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正确使用。如在采购和使用中出现相关问题,建议双方企业按照商业化原则妥善协商解决。我们愿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为医疗物资有序出口创造良好环境,更好地支持全球抗击疫情。谢谢你!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商务部回应“不合格”口罩被召回:荷方采购的是非医用口罩,不能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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