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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2021年西部地区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拉机联发[2020]4号

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局)、法律援助中心:

经部领导批准,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局委托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实施“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项目。现将《2020-2021年西部地区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2020年4月15日

2020-2021年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实施方案

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受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局委托,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实施。旨在解决西部边远贫困县法律援助机构不足的问题,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搭建大学生基层工作平台,让他们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西部贫困人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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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2020年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通过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到西部偏远地区贫困县的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缓解法律援助人员严重短缺的压力,充实基层劳动力,促进法律援助跨地区协调发展; 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引导大学生为基层和人民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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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局根据西部省(区)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配备和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负责统一规划和指标分配,充实边远贫困县无专职人员或缺人的法律援助机构,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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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法学毕业生,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积极报名参加专项行动。

(三)精心选择,严格控制。招聘和选拔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坚持平等竞争和择优录取,公开招聘信息、流程和结果。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优秀、事业心强、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将入选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4)加强管理,培养人才。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流程管理,及时了解志愿者的在职表现,确保志愿者的在职、正常、有前途。加强教育督导,形成全程志愿服务教育机制,不断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水平。

(五)示范引导,弘扬精神。注重项目实施与社会效益相结合,注重务实推广和推广精神,努力展示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挖掘、培育和宣传优秀典型。建立健全志愿者激励机制,弘扬志愿者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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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确定项目实施省(区)、招聘指标并签订委托协议(4月)。根据当地需求,公共法律服务局决定于2020年在新疆等9个省(区)实施该项目,并招募了80名法律院校新生,服务期为一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实施省(区)招聘指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人,四川省10人,贵州省8人,甘肃省10人,青海省10人,云南省10人,陕西省6人,宁夏回族自治区6人,广西壮族自治区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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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服务县和宣传动员点(5月)。服务县应为边远贫困县(区),优先考虑缺乏专职人员的法律援助机构。服务县由项目实施地省(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确定,然后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审批,并报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备案;省(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应适当发布大学生志愿者招募信息,动员应届大学生报名,以多种形式宣传在西部基层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的意义,动员符合条件、热爱法律援助事业、真正适合在西部基层工作和发展的学生,确保招募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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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聘和选拔(6月至7月)。大学生志愿者可以直接到项目实施地省(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登记并填写登记表(见附件2),也可以到服务县司法局或法律援助中心登记并填写登记表。服务县司法局对登记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省(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省(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申请材料并出具审核意见。在同等条件下,户籍或户籍与服务相同的志愿者优先考虑。选拔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以备查询。8月1日前,实施省(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将入选大学生志愿者的申请表、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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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体检和协议签署(8月)。项目实施地省(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应组织选定的大学生志愿者进行体检,与体检合格的志愿者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并将《大学生志愿者派遣通知书》发送至服务县司法局。志愿者应当按照签订的《志愿者服务协议》规定的服务时间和岗位,按时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被选中的大学生志愿者流失,项目实施地省(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可在省内分配指标内予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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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中培训和上岗培训(9月)。9月初,公共法律服务局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为大学生志愿者举办了为期四天的培训课程,并进行了密集的岗前培训。志愿者培训结束并到达服务县后,需要及时登录“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行动”微信群,填写电子邮件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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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学生志愿者招募条件

1.讲政治,懂规则和纪律,热爱法律援助工作,有无私奉献精神;

2.从2019年到2020年,获得大学法学学士或以上学位(不包括社会学、民族学和公共安全);

3.身体健康;

4.具有服务所在地省(区)的户籍;

5.如果服务区是少数民族地区,必须熟悉当地的少数民族语言;

6.在校期间没有不良记录。

第五,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一)资金担保

参加“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行动”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的下列费用由项目资金予以保障:

1、每月每人服务补贴2000元,在新疆、青海、甘肃等地区,每月每人补贴2300元。

2.大学生志愿者体检费用为每人200元。

3.大学生志愿者的保险费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每人每年300元。

4.鼓励项目实施地省(区)司法部门积极协调人民社会和省(区)其他部门参与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在申请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服务县司法局或法律援助机构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交通、餐饮、住宿等方面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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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保障

1.公共法律服务局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确定项目实施所在省(区、市)的大学生志愿者招募名额和实施名额的分配;(2)会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开展大学生志愿者培训;(3)保证项目资金。

2.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组织本项目的实施,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项目实施,审批服务县,监督大学生志愿者的招募、选拔、考试和派遣;(2)做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和管理工作;(3)组织志愿者服务宣传工作和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的汇报和表扬工作;(4)对项目实施效益进行年度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给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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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实施省(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大学生志愿者的招募、选拔、评审和派遣;(二)组织就业大学生志愿者体检,并与体检合格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3)负责发放大学生志愿服务补贴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评价和总结项目实施效益;(5)引导大学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6)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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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场所的司法局和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大学生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他们的主要职责是:(1)为大学生志愿者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2)日常管理大学生志愿者,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3)负责大学生志愿者的日常工作评估和年度考核;(4)及时妥善处理大学生志愿者的人身安全;(五)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省(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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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招募大学生志愿者补充基层法律援助机构,有利于县级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均等化水平,有利于维护有需要的人的合法权益。各省(区)司法部门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地位,强化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处理好“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行动”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关系,统筹安排,确保两个项目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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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和服务应该贯穿志愿服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各省(区)司法部门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主要职责,根据需要选择服务县。原则上,省市和市辖区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应作为服务单位。积极做好大学生志愿者的招募、选拔、考试和派遣工作,使志愿者的素质和服务能力满足法律援助服务岗位的要求。定期对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岗位检查,加强安全健康管理,促进志愿者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服务场所法律援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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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为志愿者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建立定期联系和信息交流系统,及时了解志愿者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定期考核、监督和激励机制,奖励优秀大学生志愿者,提高志愿者服务积极性。各地要因地制宜,尽可能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相关政策保障,以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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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项目实施的意义,解读相关政策,倡导鼓励更多大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引进优秀志愿者典范,组织表彰、事迹宣传、风采展示等活动,更好地激发志愿者服务基层的积极性,引导志愿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性胜利和脱贫攻坚战中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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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申请表

2.2020-2021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大学生志愿服务协议。docx

3.2020-2021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行动大学生志愿者派遣通知。docx

联系信息: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法律援助办公室

联系人:李隆辉

电话:010-65152276

电子邮件:sfbfy@126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项目部

联系人:李永健毛亚丽

电话:010-83139056

电子邮件:clafzyz@126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李润发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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