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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了解到,从现在起,各级省级检察院将通过门户网站向有关人员或单位提供法院办理案件的程序信息。同时,最终的法律文件也将向全社会公布。
据悉,近日广东省检察院正式发布了《广东省检察机关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规定》和《广东省检察机关最终法律文书网上公开规定》。根据这两项条例,全省各级检察院通过互联网提供法院处理的14类案件的程序信息,包括调查、逮捕审查、公诉、刑事上诉审查、刑事赔偿、行政赔偿监督、国家司法协助、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应当向首次办案的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查询案件的诉讼信息。案件处理结束三个月后,互联网将不再提供案件的程序性信息。
最终法律文件的公开类型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已经制作并裁定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状和抗诉书。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刑事上诉审查决定等重大法律文件。据了解,各级检察机关将在每个法定工作日发布和更新我院办理案件的最终法律文件。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广东省检察院的办案情况从此可以在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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