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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严记者岳瑞轩报道:自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法将正式实施。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有变化吗?纳税人可以享受哪些新红利?6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解释了相关问题,并回应了纳税人的关切。

据税务部门称,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没有变化,仍为10%,即车辆购置税是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无税价格乘以10%的税率征收的。

如果纳税人购买发票金额为11.3万元的新车,按照13%的增值税税率,增值税为1.3万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为10万元,则新车的车辆购置税为10万元的应纳税额,车辆购置税为1万元。

据税务部门称,《车辆购置税法》调整了征税范围。7月1日之后,购买排量为150毫升或更少的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辆,如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起重机)、叉车和其他特殊设备将不再需要任何进一步的纳税申报。

广东60万辆摩托车将受益于下月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法

税务部门提醒,如果纳税人在今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购买上述车辆,且在7月1日前未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在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仍需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购买日期应根据相关购车证明签发或注明的时间确定。

据了解,广东每年平均拥有约60万辆摩托车,约占同期应税车辆的20%。因此,60万车主可以直接从3亿元中受益,而无需缴纳购置税。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广东60万辆摩托车将受益于下月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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