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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讯中国经济在线上海1月21日电(记者)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日投票通过了《上海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该条例被称为《上海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基本法》。该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生效。

条例在制度设计中体现了“最宽松的创新环境、最具包容性的公平支持政策、最有力的保障措施”的理念,加大了对各类创新主体的赋权激励,保障各类创新主体平等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创新的活力和动力。

根据各种创新主体的功能定位和面临的主要问题,该立法侧重于解决制度和机制问题,增加对创新主体的赋权激励。法规明确,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细化各类企业支持措施,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上海激光技术研究所所长贾森表示,这些激励措施只是研究人员期待已久的政策红利,将有助于调动各方的创新热情,更好地参与建设一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国际医药园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陆表示,今后上海应加强创新资源的汇聚,加快细胞领域国内外顶尖研究学术机构、顶尖学术带头人、重点实验室和龙头企业的汇聚,加强源头创新,加快细胞研究医院、临床转化中心和技术孵化平台建设,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

上海将于5月施行科创中心建设条例

人才是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推动力。《条例》坚持“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的理念,推进上海科技创新人才体系和机制的“四个优化”,营造人尽其才的发展环境。杜威律师事务所律师佟琳表示,上海可以举办更多的科技期刊,借世博会组织重点领域的学术交流,培养年轻人的创新精神,在高校举办各种科技竞赛。

上海将于5月施行科创中心建设条例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徐泽洲表示,该条例将有效的改革措施转化为制度安排,打破了制约创新的制度瓶颈,为深化体制改革做出了前瞻性规定,有利于通过制度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率。上海科学研究院创新政策研究室主任常静认为,这些规定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凝聚了全社会的共识。在她看来,这是地方立法层面的一次很大的尝试,也显示了上海对制度建设的信心。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上海将于5月施行科创中心建设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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