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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9日电记者佘颖报道:今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揭露了一些哄抬口罩价格的典型案例。其中,北京市姬敏康泰药房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将以200元/箱的价格收购3m品牌8511cn口罩(10片),并以850元/箱的价格大幅度提价销售,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建议给予3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报道,1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局对北京市丰台区第55分局姬敏康泰药店的行为进行了检查,该药店大幅提高了n95口罩的销售价格。经调查,双方以口罩等防疫产品需求激增为借口,将3m品牌8511cn口罩(10片)200元/箱的价格提高到850元/箱出售,而同期该口罩网络的价格为143元/箱。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建议给予3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据报道,1月26日,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局对天津市徐润惠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六神岛分公司进行了检查。经调查,双方用12元/只购买了kn95口罩,并提高到128元/只出售;以15.2元/盒的购买价格购买一个成人防雾霾面膜,以58元至78元/盒的价格出售。晋南区市场监督局发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建议给予3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当事人涉嫌价格欺诈经济犯罪的相关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重罚!两药房卖高价口罩 各罚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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