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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中国证监会报告称,本着方便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已对近期发行的监管作出相关安排,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对发行人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发行人反馈回复的期限、通知函回复的期限、财务报表有效期届满后终止审核的期限、已发行再融资审批的有效期暂停。

证监会:发行审核时限、已核发再融资批文有效期等均暂缓计算

所有发行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本着方便行政对口的原则,我们对近期的发行监管做了相关安排,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发行人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证监会:发行审核时限、已核发再融资批文有效期等均暂缓计算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发行人反馈意见的回复期限、对通知函的回复期限、财务报表有效期届满后终止审核的期限、发行再融资审批的有效期均暂停。

证监会:发行审核时限、已核发再融资批文有效期等均暂缓计算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相关主体,发证部门已开通传真、电子邮件、光盘等形式提交文件。具体事宜请联系我部相关经办人员(经办人员联系方式可通过电话01088061216和0108061199获得)。我司还将通过传真、邮件或公告的方式发送批准文件、反馈意见、通知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证监会:发行审核时限、已核发再融资批文有效期等均暂缓计算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有需要与相关主体沟通的问题,发证部门工作人员将通过接听电话、接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高效、及时地为相关主体服务,并及时查阅和回复相关主体的信息。

四.当发行人准备好相关文件,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正在执业时,请及时将发行监管具体工作中有利于疫情防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geyh@csrc.gov或传真01088061252、01088061644向我们报告。我们将及时认真研究,本着方便相关主体的原则,尽力提供支持和服务。

证监会:发行审核时限、已核发再融资批文有效期等均暂缓计算

V.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对上述安排进行调整、优化和完善,并及时发布公告。

我特此通知你。

发行监管部

2020年2月3日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证监会:发行审核时限、已核发再融资批文有效期等均暂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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