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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荆门市介绍,为应对当前疫情发展的严峻形势,严格控制人员和车辆流动,彻底阻断疫情蔓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荆门市区采取控制措施。一般顺序如下:

湖北荆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外来人员不准进入荆门中心城区

首先,除了运送医疗和生活物资的卡车,其他外国车辆不允许进入中心城市。

二、所有外来人员不准进入中心城市。

三是除医务人员车、救护车、防疫工作车、运送医疗救援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卡车、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车、消防、应急救援、军警车、邮政快递等专用车辆外。、以及企业批准的保证生产的车辆,禁止其他车辆通过中心城区。

湖北荆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外来人员不准进入荆门中心城区

四、除经批准经营的药店、超市和宾馆外,其他商店、宾馆、摊点一律关闭。

五、所有公民“不必要,不要外出”,除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生活物资、医疗用品等安全人员,以及确需医务人员外,其他公民不准擅自进出社区(居民区)。如果确实需要购买生活必需品,每家每户应每两天派一名免疫力强的家庭成员外出或由当地社区组织购买。所有外出人员应戴口罩,不得留在室外。

湖北荆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外来人员不准进入荆门中心城区

六、干部应按分配下沉到第一线,参与社区防疫和控制,并接受街道和社区的领导和分工。所有员工应佩戴臂章和其他明显标志。所有市级单位必须服从辖区内街道和社区的统一安排,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七、各社区要落实最严格的控制措施,居民区(居民区)要设立巡逻队,强化巡查职责,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家庭区域。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行冲进在居民区或者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示和封闭控制设施。

湖北荆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外来人员不准进入荆门中心城区

8.本命令所称范围:原207国道复线以西、泉口一路以南、丰源路以北、西三环以东。

九.本命令于2020年2月15日8:00实施。如原规定与本命令不一致,以本命令为准。解散时间将另行公布。

各县(市)可根据此顺序,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城市控制措施。

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疫控制总部

2020年2月14日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湖北荆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外来人员不准进入荆门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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