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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2月19日电-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第四批典型疫情防控违法行为》,其中莱州金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万德分公司(“莱州金昌药业万德分公司”)因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被责令整改,并建议罚款5000元。

根据该公告,2020年2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莱州市金昌医药总店进行了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店销售“楚信牌金国银润喉片”等药品时,没有明确标注价格。

根据公告,该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价格违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整改,并建议给予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莱州市金昌医药百善分店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 或被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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