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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测,被评为广州市邦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生产的邦尼哈护发霜6/33等29批染发化妆品,广州品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简韩保湿调理保湿面膜等6批面膜化妆品。 和宝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卓秀舒缓爽肤水等1批护肤品,广州卡斯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斯蓝烫发液(苏美、保湿、无伤害香水)等4批烫发产品不合格(见附件)。
上述涉及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北京、辽宁、浙江、山东、广东、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并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河北、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业务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查处发现的违法行为。上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并及时在全国化妆品抽样信息系统中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特此宣布。
附件:40批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0号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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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药监局关于4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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