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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记者获悉,浙商银行近日发布通知,调整个人贷款。对于非“限购”城市,分行可将非“限购”城市家庭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30%下调至20% (30%)。
"事实上,一些银行已经这样做了,浙商不是第一家."浙商银行的人告诉《国家商报》的记者。根据中央银行和原银监会2016年2月发布的通知,为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在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比例为25%,每个地方可以上浮5个百分点;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家庭,为了改善其居住条件,他们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于此次调整,浙商银行表示,一直严格执行中央银行等监管部门对限制类和非限制类城市的区分政策,同时符合分行本地抵押贷款控制措施,基本相当于同业执行的要求。
“非限制城市有去库存的压力,而受当前疫情的影响,压力相对较高。对于不受限制的城市,首套新购住房的门槛有所降低。一方面,受肺炎疫情影响的市场被激活,另一方面,首付款也有助于股票。这并不是鼓励房价上涨,而是说,在特定阶段和特定市场环境下,城市政策有一些具体措施。”通策集团首席分析师张宏伟告诉《国家商报》。
银行会跟进调整购房首付比例吗?对此,张宏伟表示:“今年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压力很大。市场需要去库存和稳定。以前有些地方的政策基本上偏向于供给方和开发商方。现在,需求方政策刚刚显示出迹象。要有效地启动市场,就需要供需双方的政策配合,而需求方的政策可能需要更多的配合,尤其是三四线城市。”
记者注意到,一些城市之前已经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2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将职工首笔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从30%下调至20%,第二笔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保持在30%不变。
最近,央行一再强调要实施房地产长期管理机制。2月19日,央行发布了《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在下一阶段的主要政策思路中提到,坚持以住为先,不投机为先的定位,按照“按市决策”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管理机制,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0年金融市场工作电视会议。会议要求,2020年,金融市场业务条线应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继续按照城市政策落实房地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根据国家统计局2月17日发布的数据,初步估计显示,1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增长3.8%,与上月持平;二手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2%,比上个月高出0.5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6.9%和3.4%,增速较上月分别下降0.4和0.3个百分点,均连续9个月下降。三线城市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6.4%和3.7%,环比分别下降0.3和0.2个百分点,两者持平或连续10个月下降。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降至二成!浙商银行下调非限购城市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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