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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美东报道,2月27日,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风险官、办公室主任兼发言人肖表示,银行可以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适当发放和展期贷款,并给予融资成本优惠。
他指出,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银监会支持银行机构从1月25日至6月30日展期和展期贷款,并享受临时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在湖北享受临时延期偿债安排的企业已从中小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同时,它还鼓励银行机构在融资成本方面给予湖北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更大的优惠待遇;可以配备专门的信用等级,在考核中适当倾斜。
肖强调,值得注意的是,能够获得银行支持的企业应该受到疫情的影响,但它们应该正常运营,并在疫情爆发前在市场中发展良好。同时,银行应充分监控和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信贷资金的流向和风险,从而防止企业“搭便车”和道德风险。此外,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实质风险原则判断风险。对于受疫情影响且本息延期的企业,我行不调整客户分类和贷款分类,客户信用记录保持不变。他提出:“疫情过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经营,如果这些企业仍然不能正常还本付息,就应该算作坏账,必须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进行。”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银保监会:依旧秉承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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