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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制定发布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海洋与渔业可持续发展的10项措施,全力推动海洋与渔业企业恢复生产,确保水产品有效供应,促进海洋与渔业稳定健康发展。
1.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级渔业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快补贴资金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渔业生产稳步发展。如果设施渔业项目已形成实物工作量,如用新型环保材料改造渔排、深水抗风浪网箱、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标准化池塘改造等,可提前拨付相应的补贴资金。渔船油价补贴和渔船更新改造补贴资金应在3月底前支付到位。
2.加大对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工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省级海洋经济专项资金可将连江县、石狮市、秀屿区企业项目新增投资的补助比例提高到50%。
3.支持近海渔业的稳步发展。考虑到实际困难,如近海渔获物流和储存不佳,资金周转回报缓慢等。加强协调服务,促进福州闽安山水远洋渔业码头尽快投入使用。深化政府、银行、企业合作对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等政策性银行共同制定配套措施,设立首批15亿元应急资金专项贷款额度,清理确定重点保护企业名单,加强服务对接,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远洋渔业等领域企业稳定生产。
4.促进水产养殖的稳定生产。充分利用贷款贴息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水产养殖企业恢复生产。加快海带、南美白对虾、河獭种业创新和产业化项目建设,支持大黄鱼、鲍鱼、蛤蜊、牡蛎等大型淡水养殖品种良种繁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种业生产规模,加强水产养殖生产技术服务和用药指导,有效保障水产养殖生产需求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为全年稳定渔业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5.加快实施水产品加工业技术升级。组织水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的科学研究,加快水产品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鼓励和引导水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加快水产品加工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补贴资金的作用,根据2020年6月30日前投产的新型自动化水产品加工生产线的投资进度,提前拨付相应的补贴资金。
6.支持水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通过在线直播平台推广“富裕”品牌,建设全国水产品电子商务直播基地,采取多种措施拓展水产品在线销售渠道。鼓励水产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扩大水产品和鲜活产品的网上销售份额。支持水产品企业搭建网上销售平台,创新水产品直供社区销售模式。
7.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渔港建设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发放渔港建设补贴,确保渔港项目在年度计划内顺利建设
8.优化政府服务。实施“网上办公、手持办公、邮件办公”的审批服务模式,完善和优化渔船登记、捕捞许可证等审批事项的办理方式,通过福建省网上服务大厅、网上预审核和“民政通应用”网上审批推广“一次不跑”。在疫情防控期间,如近期需要更换或查验捕捞许可证、捕捞船员证书等相关渔船和船员证书,可延期至疫情结束时进行。
9.增加对渔民的风险保护。推动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探索开发鲍鱼、大黄鱼、石斑鱼等大宗水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赤潮灾害保险等新型保险,降低疫情给渔业企业、农民和渔民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为该省所有投保的渔民提供新型冠状病毒保险。加快推广渔业设施,扩大保险覆盖面。对于2020年推出的新型渔业互助保险和处于试点阶段的保险,省级保费补贴比例将提高到40%。
10.积极开展宣传推广。组织海洋与渔业相关行业协会和渔业相关企业联合推出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水产品市场供求、进出口供求信息,为水产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提供渔业生产资料、销售渠道等各种信息和服务。鼓励和引导辖区内水产品企业参与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提升“福裕”品牌影响力,促进水产品与市场有效对接,扩大产品销售。广泛宣传水产品的营养价值和质量安全,引导消费者更新消费观念,促进水产品消费。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福建:10条措施全力推动海洋与渔业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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