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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日-自19日发生肺炎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口罩等保护性产品的非法生产和销售。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行动迅速,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及时查处一批案件,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2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开曝光了第三批相关典型案件,其中包括6起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案件。
1.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局查处了一起涉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案件
2020年2月3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局在对金港镇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金港镇农贸市场的一个水产品市场部涉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现场发现76只野生青蛙,重3.65公斤,售价25元/公斤。根据自然资源部门的初步鉴定,现场发现的野生青蛙疑似黑斑蛙,属于禁止捕捉和猎捕的野生动物。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局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当场查获涉案野生动物,并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和处理中。
2.湖南省桃源县市场监督局查处了一起涉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产品的案件
2020年2月7日,湖南省桃源县市场监督局接到群众举报,立即联合县林业局对湖南省桃花路农贸市场曾经营的门面和仓库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曾涉嫌非法经营“三资”陆生野生动物产品。现场发现死亡的黑蛇条、5公斤野生猪肉、22只死环颈雉、1只死野兔和2只死鹧鸪鸟。桃园县市场监督局、县林业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没收的野生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填埋销毁,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3.湖南省遂宁县市场监督局查处了一起涉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产品的案件
2020年2月10日,湖南省遂宁县市场监督局、遂宁县森林公安局、遂宁县林业局对遂宁县农场特产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店涉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现场发现3只彩色干雉(0.945公斤)、2.4公斤干青蛙、12包干黄青蛙和半只山羊(0.98公斤)。经调查,这批野生动物产品没有合法来源证明。遂宁县市场监督局已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和处理中。
4.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市场监督局查处了一起涉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案件
2020年2月11日,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市场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戴南镇工农路刘经营的一家餐馆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餐馆涉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场检获五只松鼠蛇及两只乌梢蛇产品。经调查,当事人销售了一个捕鼠器产品和两个乌梢蛇产品。兴化市市场监督局根据《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当场查获涉案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5.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督局查处了一起涉嫌非法生产和销售狩猎野生动物工具的案件
2020年2月14日,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督局对全市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了定向监测,发现一家名为“户外夹克电子媒体设备店”的淘宝店涉嫌发布野生动物狩猎工具交易信息。达州市市场监督局会同林业、公安等部门对淘宝店经营者李的现场经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了2个狩猎工具龙门架、1个绊脚环、6套绊脚排、1个球拍网、50多公斤制作狩猎工具的钢丝条和线圈、3只活七彩山鸡。当事人无法在现场提供驯养证明,涉嫌无证驯养野生动物。达州市市场监督局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查获了涉案的狩猎工具和野生动物。目前,该案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6.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局查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2020年2月21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局在对沿街商户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主干道220-222号商铺涉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现场出售的60只黑斑蛙的总重量为2.92公斤。经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鉴定,现场发现的黑斑蛙是国家保护的“三归”陆生野生动物,也是上海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相关规定,闵行区市场监督局没收了涉案的野生动物,并处以罚款。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公布6个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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