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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平等待遇。广东省和台湾第四十八条坚持“一家一户”的理念,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广东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与广东企业和居民同等的待遇。

分享广东奖金。重点支持台资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据港澳居民介绍,台湾同胞已在广东省申请了135家个体工商户。

聚焦广东与台湾的融合。为促进粤台产业融合发展,拟重点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设备、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

回应台湾同胞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方面,台资企业可以申请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也可以按照与广东省企业相同的条件申请列入创新产品清单。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耿)昨天下午,广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粤台48条》)将立即正式实施。

广东省台办副主任陈说,粤台48篇文章的内容包括两个部分:积极推进台资企业和广东企业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的平等待遇,逐步向台湾同胞提供与广东居民同等的留学、创业、就业和生活待遇,具体包括13个部分,共48项措施。其中,第一部分包括7个部门的28项措施,包括项目支持、扩大准入、技术研发、基础设施采购和混合改革、土地安全、市场扩张、农业和金融。第二部分包括6个部门的20项措施:专业资格、人才支持、资金和奖励、文化和学术交流、影视合作和图书进口、就业、创业、学习和生活便利化。

广东宣布“粤台48条”可在粤台企业享受高达1亿元的“红包”

就业、创业、学习和生活便利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约有20万台湾同胞居住在广东。尽管有大量台湾同胞来广东,粤台民间交流也很普遍,但台湾同胞在学习、就业和生活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使用台湾同胞证不方便,入园保障不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广东和台湾第48条提出了一些新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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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求各地在政务民生服务信息系统和平台上体现台湾的政策措施。二是完善广东台胞服务管理体系,包括出入境、人员招聘、银行开户、子女就学、医疗保险、房地产、医疗、住宿、高铁车辆等。升级网络系统,开放台湾同胞证书注册登记和证书鉴定。第三,很明显,在广东学习幼儿园和高中教育的台湾学生可以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入学。在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的台湾学生享有与当地注册儿童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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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落地一个项目一个讨论

作为制造业大省,广东一直坚持建设制造业强省。第四十八条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建设,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和智能制造,不断提升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

在项目支持方面,《粤台法》第48条提出,到2022年,符合外商投资10项相关要求的粤台投资企业,可享受“一个项目、一个讨论”的优惠政策,省级财政奖励最高可达1亿元。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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