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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10月19日肺炎爆发以来,中国银监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疫情防控。3月6日,中国保监会发言人表示,受疫情影响,银行整体不良贷款将有所上升,监管部门对此已有充分估计。事实上,最近出台的一些政策和措施具有防范风险的作用。疫情对经济和金融的影响是暂时的,这决定了银行业由疫情因素引发的不良贷款的上升也是短期的,不良贷款的持续大幅上升没有经济和金融基础。
自COVID-19爆发肺炎以来,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迅速采取了行动。1月26日,发布通知,要求银行和保险机构加强服务,与各方合作,实现疫情防控。迄今为止,已经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了9份文件。最近的一次是3月1日与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中小企业贷款本息暂缓偿还的通知》,为符合条件、流动性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暂缓还本付息。
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对于符合临时延期还本付息要求的贷款,贷款风险等级不得临时降低,信用记录不受影响,不收取罚息。对于相关政策的具体受益者,银监会发言人表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就行业类型而言,政策可以涵盖受疫情影响的所有行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遇到特殊困难的行业,如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文化娱乐、住宿餐饮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优惠。
从企业类型来看,中小企业、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在政策覆盖范围之内。湖北可以扩展到包括大型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临时延长偿债政策。
从贷款的性质来看,它主要是生产经营贷款。包括卡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特殊群体的个人商业贷款,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实行临时延期还本付息。同时,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等机构根据自身业务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对企业和个人客户实行临时延期租金安排。
中国保监会发言人表示,6月30日后,银行可以根据疫情影响和业务恢复情况,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后续偿债计划。总的原则是:充分考虑企业的恢复生产、生产经营,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还款能力,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不同的企业,偿债计划应体现不同的待遇和不同的安排,并在实施过程中具有可操作性和灵活性。具体来说,就是等额还款、等额本息、不定期还款等多种方式。可以采取措施避免因延期后集中偿还本金或利息而造成的企业资金周转的重新紧缩。
需要强调的是,贷款本息偿还的展期不是自动的。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应主动申请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银行应尽快制定内部流程,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小型项目等网上渠道开放企业应用功能。银行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尽快办理。不允许临时延期还本付息的,应当向企业说明具体原因。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银保监会:不存在不良贷款持续大幅攀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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