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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康)4月8日下午收盘后,st东海宣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该公司在过去36个月内两次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果上市公司在过去36个月内三次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该公司的股票交易有可能被终止。4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公开谴责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方的决定》;2019年6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公开谴责山东东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方的决定》。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ST东海洋存终止上市风险 36个月内两次被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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