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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省城乡家庭医生服务试点。4日,省卫生计生委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6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表示到今年年底,试点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6岁以下儿童、孕妇、产妇等重点人群的签约率。不得低于15%。
家庭医生是家庭医生服务的承包主体,城市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科医生为主体,农村以村卫生站的乡村医生为主体。
该计划指出每个家庭医生团队负责3 & mdash五个居委会(村委会)的基本医疗和公共服务包括预约服务、随访服务、双向转诊、健康咨询等。
65岁以上的老人,0 & mdash六岁儿童、孕妇和产妇、慢性病患者等是服务的重点群体。根据计划,到2014年底,试点地区与重点群体的签约率将不低于15%。到2015年底,重点群体签约率不低于30%。到2016年底,重点群体签约率不低于50%。同时,将逐步辐射到普通人群,促进形成一级诊断、分级诊治、双向转诊、有序医疗的格局。
关于设立家庭病床的可能性,该计划指出,真正需要的签约居民可以在具备相应医疗技术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设立家庭病床。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导试点地区制定家庭病床服务管理标准,以及家庭病床病历书写标准、医疗质量控制评分标准等支持性文件样本。
该计划明确规定,每个试点地区应确保居民至少享有以下服务:包括评估其健康状况和制定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计划;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名就医的居民,可适当免收普通医疗费用,并可通过预约优先获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居民将优先通过家庭医生绿色通道转诊到更高一级的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并将优先安排专科门诊资源。在家庭医生持续健康管理的基础上,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长期用药的糖尿病和高血压患者也可发放2-mdash。剂量为4周。
该规划强调各地要建立以合同为主的纵向区域性医疗协会,充分发挥二、三级医疗机构的人才、技术和设备优势,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就近居民健康管理中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优势互补、服务协作。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广东36个县区的人们将拥有“家庭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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