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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记者刘墉、通讯员岳水轩报道:记者19日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12月31日起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省水利厅表示,新的征收标准对不同类型的水进行了不同的调整,有增有减。总的调整原则是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促进节水减排,保护水资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

广东实施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与居民家庭使用自来水的水费不同,水资源费是针对取水的单位和个人,所谓水资源是指通过取水工程或设施(闸门、大坝、渠道、人工河流、虹吸管、水泵、水井、水电站等)直接从河流、湖泊或地下取水的水资源。)。

广东省水资源费具体调整方案如下:一是城乡生活、生产、管理等地表水的征收标准由目前的0.12元/m3提高到0.20元/m3。第二,农业取水口将继续暂停征收水资源费,同时向农村用户提供饮用水的供水工程将从每立方米0.12元降至每立方米0.02元。第三,火电厂循环冷却水的收集标准从目前的每立方米0.005元调整到每立方米0.20元。横流冷却水保持在0.005元/m3。第四,地下水将保持目前的收集标准。五是按照国家要求暂停征收抽水蓄能发电水资源费。核电、水电和港澳供水不作调整。

广东实施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当水资源费上涨时,水价会上涨吗?

广州的水价最近没有调整,根据以往的经验,可能在一两年内调整。

羊城晚报记者何报道:水资源费的上涨是否意味着反映在用户端的水价也会上涨?记者了解到,广州的自来水没有实际行动来调整价格。然而,业内人士指出,水资源费已经包含在自来水企业的生产成本中。现在水资源费的增加无疑增加了自来水企业的运营成本。自来水公司最初被保证有少量利润。如果这导致企业经营成本的急剧增加,将来水价很可能会调整。

广东实施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记者了解到,水资源费作为行政性收费,一直以来都是作为企业成本反映在市民终端的水价中。然而,由于水价与水资源费的联动失败,水价的调整往往滞后。2009年,广东省水资源费从0.03元/m3大幅上调至0.12元/m3,当时的水价并未反映水资源费上涨的部分。2012年广州提水时,当年提水的水资源费已纳入水价调整。根据上述价格调整的速度,不排除一两年后水价会随着目前水资源费的上涨而调整。

广东实施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在2012年的水价听证会上,也有人建议广州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的联动机制。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水资源费是行政性收费,提高收费不需要听证。当时,广州物价局也批准了这个方案。然而,由于一系列原因,连杆机构最终没有实施。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广东实施新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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