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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数据显示,截至6月16日,全省应发布年报的企业数量为2674364家,已发布年报的企业数量为2286973家,公开率为85.51%。对此,省市场监管局提醒:要求全省尚未公布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6月30日前公布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逾期的,应当承担下列后果:
根据《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第17条,逾期不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和不诚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为严重违法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责任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
根据《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信用信息将被视为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国有土地出让和授予荣誉称号的重要因素。列入异常经营企业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依法受到限制或者取缔。
根据《广东省商业登记条例》第59条,企业未按规定公布年度报告或未在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公布相关信息的,可处以5000元至3万元罚款。个体企业可能被罚款100元至1000元。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应当限期改正,对违法企业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体工商户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由于年报正处于高峰期,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全省尚未上报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合理安排时间,通过以下渠道尽快填报:一是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对广东市场进行监管,点击服务窗口-年报;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点击企业信息进行填写。三是通过手机微信广东易通小程序,点击业务服务模块首页的《市场监管-企业年报》(部分城市未开放)进行填写。(新浪广东李英通讯员:广东市主管)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广东城管提醒:企业年报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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