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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召开首次能源监管例会,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的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研究部署重点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能源监管效率。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委高度重视能源监管工作,把能源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多次深入调研,总结经验,把握方向。目前,能源市场化改革步伐明显加快,监管一体化的制度优势不断凸显。监理工作面临难得的机遇,形势良好。各单位要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学习,增强信心,抓住机遇,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研究完善新形势下的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提高监管工作效率。重点建立定期监管会议、监管任务清单、监管业务重要事项报告和执法信息统计通报四项制度,实现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制度落实,做好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一线监管作用,利用好监管工作成果,同频共鸣,同向加力,发挥监管“组合拳”。
会议要求各单位勇于承担责任,狠抓落实,把能源监管工作推向新的高度。站得高,着眼于全局;选点要准确,突出重点,贯彻落实;严格执法,勇于承担实施责任;方法有很多,开拓创新,并付诸实施;精力充沛,改进工作方式并付诸实施。
会上,国家能源局监管司、安监司、资质中心、可靠性和质量监督中心的负责同志就近期重点监管工作安排交换了意见。
会议以视频电话会议的形式举行。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华北能源局首席经济学家、北京直属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派出机构的同志都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国家能源局召开首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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