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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鸿编辑朱茵

2月21日,国有股转让公司发布并实施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会计业务问答(四)——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和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以下简称会计问答四)。

会计问答4共6篇,其中增加1篇,修改5篇。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选定公司按照《证券期货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规定》实施注册会计师轮换,创新公司不再实施;二是进一步明确触发绩效报告和绩效预测的具体披露;第三,处理新的实际业绩与预测和明示业绩之间差异的措施。

全国股转公司修订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及会计业务问答(四)》

《会计问答4》规定,由选定的上市公司签署的注册会计师实行定期轮换。包括注册会计师签署的为上市公司持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协议,期限不得超过五年。签订合同的注册会计师连续五年为同一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轮换后两年内不得再次为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全国股转公司修订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及会计业务问答(四)》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问答》的相关规定,绩效表达和绩效预测的触发条件不同,对投资者的激励作用也不同。如果业绩快报和业绩预测的披露标准同时被触及,那么处于选定水平的上市公司应分别披露。业绩预测适用于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预计在年度报告正式披露前发生重大变化的选定上市公司。主要变化包括年净利润同比变化50%以上,500万元以上,发生亏损或由亏损转为盈利。

全国股转公司修订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及会计业务问答(四)》

如果公司业绩报告和业绩预测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之间的差异达到20%以上,应及时披露修订公告,并在修订公告中向投资者道歉,说明差异原因。

同时,如果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已披露业绩预测和业绩快报的选定层的上市公司被转出选定层,如果发现实际业绩与披露的业绩预测和业绩快报之间的差异达到上述标准,也应参照上述要求披露更正。

国有股转让公司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就持续信息披露中遇到的问题发布相关解答,积极引导上市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知情权。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全国股转公司修订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及会计业务问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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