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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协调防治科威19肺炎期间劳动关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积极协助稳定就业,督促和协助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协调劳资关系,团结动员亿万员工,为防治肺炎、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全国总工会明确要求:企业应按正常标准向在家上班的职工发放工资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推动落实稳定就业的国策,帮助和督促企业多转岗、少下岗、多就业、少失业,及时说服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职工按时返岗。对因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应督促其所在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派遣员工;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人员,要引导工会和企业职工代表与企业协商,通过调整工资、轮流休息、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工作。

全国总工会明确要求:企业应按正常标准向在家上班的职工发放工资

《通知》对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员工的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保护员工的工资权益,因疫情延期复工或不复工,利用各种假期后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服务。正常工作的职工主动指导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协商,并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生活费用;监督企业履行在法定隔离和医疗期间支付员工工资的义务,并根据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收入灵活支付在家工作的员工工资。同时,对于暂时没有能力支付工资的企业,在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指导员工与企业协商延期支付,制定支付计划,监督实施,保证实施。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纠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

全国总工会明确要求:企业应按正常标准向在家上班的职工发放工资

关于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和孕期正在哺乳的女职工的权益,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协助企业及时安排补休。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将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推动落实中央政府提高防疫人员工资待遇的政策,协助组织疫情结束后的免费健康检查和治疗疗养;关注特殊时期女工权益,结合实际情况安排怀孕和哺乳期女工在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和工作时间。

全国总工会明确要求:企业应按正常标准向在家上班的职工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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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全国总工会明确要求:企业应按正常标准向在家上班的职工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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