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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何通讯员梁斌)赔偿标准不统一,被称为解决两国纠纷中赔偿问题的死结。记者昨日从广东省高级法院获悉,为解决这一难题,广东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广东省保监局和深圳市保监局联合发布了《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以下简称《赔偿标准》),率先探索全省统一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费、护理费等统一标准
据了解,“补偿标准”与以前的做法相比有几个重要的变化。例如,如果医疗费用在强制保险的10000元以内,则不扣除非医疗保险费用,并支付全额赔偿。如果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非医疗保险费用将根据强制保险合同扣除。如果扣除额低于1万元,仍按1万元支付赔偿金。营养费、市内交通费和护理费在全省统一规范补偿,即不再区分个案和地区差异。非残疾营养费为每天20元,残疾营养费按5000元乘以残疾补偿指数计算。
这个城市的交通费用将不再仅仅根据账单来确定。相反,病历中显示的实际门诊或住院天数将按每天30元计算。护理费统一规定为住院150元,门诊120元。《赔偿标准》还统一了损失工资的计算方法。对于不能证明自己有固定收入的侵权者,工资损失是根据无固定收入计算的。农村居民是根据广东省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国有工人的年平均工资计算的。主要收入来自城镇的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以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为基础计算。
农村居民平等补偿十例
记者了解到,《赔偿标准》还规定,农村居民受害者声称其主要收入来自城镇的案件有10起,伤残赔偿和死亡赔偿应按城镇标准计算。可提供以下证明之一,包括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城镇房屋所有权证、全部农村承包土地征收证、经营者工商营业执照、备案劳动合同、社会保障证、连续6个月以上的工资流动证、城镇学历证以及其他以居住证和就业(收入)证为依据的综合鉴定案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谭玲告诉记者,在制定《赔偿标准》的过程中,根据广东省法院处理两岸关系纠纷案件的一般判决标准和保险理赔实践,充分考虑了广东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侵权人、被侵权人、保险机构和其他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同等保护。此外,补偿标准被提高到一定程度,使人们感觉更舒适。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维权部主任陈波表示,现在标准已经统一,操作更加规范、透明、合理。按照标准计算,当事人对赔偿金额有合理的预期,减少纠纷,达成赔偿协议更为顺利。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广东省五部门联合统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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